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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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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好《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石灿敏带队,由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的领导与科室的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先后到市中心城区律师事务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局、市教育局、市知识产权局、六枝特区、水城区就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为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调研前,石灿敏副主任带领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一行4人到市司法局就人民调解工作召开了调研座谈会,了解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概况,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拟定了调研提纲,确定了调研重点和方向。调研过程中,调研组深入到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县乡村三级基层调解委员会以及派出所、人民法庭等开展调研,通过实地了解情况、查阅卷宗资料、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规范调解程序,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连户联防联动机制,积极排查矛盾并及时化解人民调解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

调研组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和人民调解员各项待遇体制机制加大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力度, 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场所、设施等物质条件,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二是广大人民调解员要不断加强学习, 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成为调解工作的行家里手, 更好地化解纠纷、服务群众。要忠于职守, 深入细致排查各种矛盾风险隐患, 全力以赴化解各种矛盾问题。要善于总结, 加强对本行业、本辖区矛盾纠纷发生变化规律的研究, 加强对调解工作内在规律的研究, 提升工作效能。三是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整合各方资源力量, 进一步加强各种平台建设, 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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