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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明、徐令选辞去相关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6月24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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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肖明因工作变动,辞去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徐令选因工作变动,辞去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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