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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欣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8月27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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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二条、《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六盘水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欣因工作变动,辞去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六盘水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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