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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设置的决定
(2024年4月30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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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设置的议案,决定规范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设置:

一、设立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作为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二、将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将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信访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职责划入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不再保留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信访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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