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重要发布 > 决议决定
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2日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字号:

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庄浩所作的《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市人民检察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部署要求,紧扣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以更强担当服务中心大局,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强化法律监督,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幸福六盘水实践精彩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