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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郭萌、吕荣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12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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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郭萌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所担任的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吕荣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六盘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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