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潘铁军同志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潘铁军同志因职务变动,提出辞去所担任的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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