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至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灿敏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深入到各市(特区、区)有关乡镇、部分村居以及“四在农家·和美乡村”示范村寨,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干群访谈等方式,走进产业基地、项目工程、建设现场,具体了解和掌握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和监督执行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的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的基础上,聚焦“两确保、三提升、两强化”,毫不放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检查组强调,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二要精准监测,严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三要压实责任,抓好土地流转规范整治。四要加强监管,确保专项资金项目顺利实施。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同志陪同检查。
供稿: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办公室 郑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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