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水城区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坚持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积极落实办理区委交办的工作事项。如,根据区委安排,深入开展“生态环保问题整改·代表监督攻坚月”专项行动,近千名区乡两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发现79条问题线索,提出99条建议,督促整改具体工作32项。
二、积极实践探索,增强整体实效
(一)坚持“五个二”模式推动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一是建好两个阵地。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络站(室)建设和规范代表网上联络站运行的通知》,加强和规范网上和线下代表联系群众阵地建设,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二是强化两个联系。完善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工委)、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走访联系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两个制度。创新建立代表“周接待、月学习、季监督、年述职”制度和履职登记制度,促进“荣誉代表”转化为“责任代表”。四是筑牢两个保障。科学划分代表小组,强化代表履职组织保障;按照区人大代表1500元/人/年、乡镇人大代表1000元/人/年标准,将两级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经费统一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强化基层人大工作经费保障。五是实行两个考核。印发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目标考核意见和区直部门人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以量化考核压实责任,推动人大工作稳步提质。
(二)开展政府部门工作评议。每年选择2至3个政府组成部门开展评议工作,采取“准备、调查、评议、整改、测评”五环联动的工作方式,促进被评议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对区教育局、区自然资源局进行工作评议。
(三)建立区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联席会议机制。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常态化召开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联席会,就常委会会前调研督查、“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稿报审、提交及报告人确定等工作事项进行安排,促进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一府一委两院”相关规则刚性落地落实。坚持专项工作报告成稿后送呈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进行初审,经政府常务会议、“一委两院”班子会议审定,并经分管领导签署后按规定时限报区人大常委会;明确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人大常委会会议,区人民政府区长或副区长至少报告1个专项工作,其他专项工作可委托部门报告。
(四)多形式依法开展专项监督。综合运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委会会议等开展专项工作监督。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于近期听取区人民政府项目化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情况;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对海坪易扶搬迁点海坪小学因校舍建设瑕疵引发的校园安全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现已完成整改。
(五)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办法。为避免代表建议“谁提谁办”、建议“回家”问题,修改完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办法,明确“ 区政府办确定承办单位情况商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同意后再行文实施。”
(六)上下联动推进工作。强化线上线下代表联络站(室)运行调度,打通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利用水城区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水城人大微信公众号、水城区区乡(镇)人大工作微信群,畅通工作信息交流和工作成果展示,互学互鉴、比学赶超。
三、设立人大工委,加强街道人大工作
为充分发挥人大在街道治理中的作用,在全区9个街道设立人大工委作为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的工作机构,各街道核定设置人大工委主任1名,设人大工委委员4-6名,街道人大工委组成人员由区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人大工委均配有1名兼职秘书。街道人大工委收集到的社情民意和人大代表呼吁办理的事项,通过人大工委会议研判提请,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或街道行政会议研究办理落实。如,人大代表反映海坪街道阿娄社区690余户搬迁户共用电表,电费清收难度大,海坪街道人大工委及时研判提请办事处,按“一户一表”进行改造,解决电费清收难问题。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充分借鉴兄弟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探索和实践,努力开创基层人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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