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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大:以良法善治护航六盘水 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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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是法治之先导,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近年来,六盘水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政治导向、需求导向、人民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累计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13部、法规性质的决定1部,良法善治“四梁八柱”更加坚实,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法治动能。

一、坚持政治导向,把稳立法工作“方向盘”

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穿立法实践。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制定工作均向市委常委会请示汇报,每部地方性法规在审议通过前均报市委常委会审定,确保立法精准对接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法规立项、调研、起草、论证、审议、报批、宣贯全流程协同机制,统筹解决立法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各部门形成立法“一盘棋”共识。三是锻造过硬队伍。经市委批准设立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优化立法队伍结构,充实专业力量。持续加强立法队伍专业化训练,深化对立法规范、市情实际的把握,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立法工作队伍。

二、坚持需求导向,绘就法治护航“实景图”

地方立法唯有紧扣时代脉搏、服务发展大局,方能彰显其生命力和价值。六盘水始终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确保立法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以“小切口”立法解决“大问题”。一是生态保护法治化。以法为纲,山青水长。立足“江南煤都”生态修复治理需求,聚焦守牢生态底线,出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六枝河、韭菜坪和乌蒙大草原景区保护等9部生态环保领域法规,初步构建起六盘水市“大气一水体一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法规体系。二是人员行为规范化。出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等作出细化规定,通过法治手段强化道德引领,让倡导性规范“长出牙齿”,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的有益探索,助力六盘水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厘清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责任,对垃圾分类知识进行宣传、引导和劝导,以刚性约束促进个人良好习惯养成。三是城市治理精细化。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全流程要求,将“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理念转化为法律规范,解决建设中“责任不清、标准不明、维护缺失”等问题,推动六盘水海绵城市建设从“试点探索”向“系统治理”、从“政策引领”向“依法治理”、从“有章可循”向“有法可依”转变。四是立法工作协同化。探索跨区域、跨层级协同立法模式,提升立法质效。与毕节市协同开展韭菜坪景区保护立法,以“共同决定+条例”模式成功破解“一山两治”难题,成为全省首个跨市州协同立法范例。在六枝河、乌蒙大草原保护立法中创新采用“市区双专班”模式,同步调研、集中会商,确保法规既合法合规,又契合管理实际。

三、坚持人民导向,拓宽立法参与“直通车”

深入贯彻民主立法理念,创新群众参与立法方式,把“群言群语”变为“法言法语”,让法规满载民意、汇聚民智。一是延伸民意征集“触角”。在乡镇街道、社区、高校等设立1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立法“直通车”,将立法联系点建设成为“可看、可感、可鉴”的立法、普法工作先进典型,实现平台共建、资源共享、工作互动的目标效果。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制度》,鼓励因地制宜开展普法、释法等法治宣传。二是用好立法决策“智囊”。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制定《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专家库工作规定》,吸纳法律、生态环保、城乡规划等领域26位专家,为立法提供专业支撑。三是实现线上线下“互动”。采取“座谈调研+网络征集+问卷调查”方式扩大立法参与。九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开展立法项目调研100余次,召开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160余次,同时借助代表履职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收集意见,累计收集建议2700余条次。

四、坚持目标导向,校准前瞻立法“导航仪”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立法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研究,不断提升立法工作整体质效。一是精准锚定方向。以“线上+线下”“网络征集+定向征集”方式广泛征集意见,并通过组织调研会、座谈会等方式,对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立法规划、计划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满足民生需求、解决实际问题、服务地方中心工作。二是动态调整目标。建立立法项目库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形势发展适时增补新的立法项目,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适应性。与时俱进推动立法项目评估,通过中期评估,优先安排条件成熟、发展急需的立法项目进入规划“盘子”,立法规划与全市改革发展实际衔接更加紧密。三是及时校正偏差。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善审查机制,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出台《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工作办法》。全面完成涉及民营经济促进法、民族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总结吸收地方立法实践的新成果,与时俱进修改《六盘水市地方立法条例》这部“管法的法”,进一步完善立法制度,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效。

五、坚持效果导向,打造效能转化“助推器”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六盘水坚持立法与实施并重,坚持“立法一宣传一执法一监督”闭环管理,推动法规从“纸上条文”变为“治理实效”,成为治理规则和公民准则。一是营造尊法学法“好氛围”。构建“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矩阵,围绕广大群众关心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核心条款等重点内容,通过短视频、问答式、主播说等方式,把“法言法语”再次转化为大家听得清、听得懂的“群言群语”,让纸面上的法规成为行动中的遵循。二是推动责任落实“见真章”。建立法规实施“一把手”负责制,组织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法规实施动员会6次,要求市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清单。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次都出席会议并讲话,有力促进法规实施见效。三是强化法规执行“硬约束”。将执法检查纳入常委会重点工作,明确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实施效果是否明显、保障建设是否到位“四个是否”的监督重点,对现行有效的法规全部完成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有效维护了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当前,六盘水正紧紧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持续聚焦生态环保、城乡建设、基层治理、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科学编制未来五年立法规划,同步谋划与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等工作,确保与生态环境法典规定、原则和精神保持一致,为六盘水坚定不移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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