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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兴勇:从政绩观溯源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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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从中华民族厚重历史和发展规律中汲取滋养,从党的百年奋斗中把握历史客观规律,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的民心之问、“树什么样的政绩”的发展之问、“靠什么树政绩”的实干之问,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走实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

追溯中华治世智慧洞察政绩观之变

“政绩”一词,最早出自南朝宋范晔《后汉书・蔡瑁传》“瑁在广汉,有政绩称”中,其本义为理政治事之业绩成效。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根本认识,反映出为政者怎样看待权力、责任和事业,集中体现其价值取向与行为准则。政绩观随着国家治理实践的发展而演进,在不同历史时期留下鲜明印记。

我国古代治政思想植根于农耕文明,民本是其一条重要脉络。夏商时期,政治秩序主要建立在天命神权观念之上,政权合法性被解释为“受命于天”。周代“明德慎罚”“敬德保民”等思想逐步形成,从敬畏天命转向体察民情、安定民生,成为传统民本思想重要源头。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诸侯纷争,诸子百家从治国实操出发提出不同主张。儒家倡导为政以德、仁民爱物,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将民心向背置于治国理政中;法家重耕战、明法度、严考课,强调以可量化的治理成效检验官吏履职;道家主张“治大国若烹小鲜”,以百姓安居乐业为治世之效。秦汉时期,创立首个常态化政绩考核制度——上计制,将减免田租、开放山林渔泽成为最直观的政绩成果。唐朝年间,唐太宗强调“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将灾荒救济、人口增殖等作为首要政绩,使民本理念成为官吏日常履职标准。宋代政绩考核偏向民生与文教,范仲淹提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以天下为己任,把百姓安危当作为政之基。明朝实行“考满+考察”双轨考核制度,万历年间内阁张居正曾提出“治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清代康雍乾时期集中在摊丁入亩税制改革、黄淮河段疏浚治理、西南改土归流边疆治理,体现了为政以民为本、以实为要、以长远为重的治理智慧。

翻开厚重历史画卷,回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虽有其历史局限性,但始终蕴含着民惟邦本、为政以德、重实绩而戒虚功、谋长远而利百姓等治理智慧,留下的不仅是史书上的嘉言懿行,更是穿越时空的精神坐标。探寻政绩观的历史源头与时代回响,不是简单复古,而是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取其精华、赋予新义,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深厚文化滋养。

从党的百年奋斗征程看政绩观的发展脉络

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政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将“为人民服务”“人民至上”作为根本价值理念,正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治国理政中的集中体现。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中心任务是推翻三座大山、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从井冈山到延安,从西柏坡到北京,我们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领导人民浴血奋战,以无数革命先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热血生命,换来了新中国诞生。实践证明,正是坚持“为民革命”的政绩观,始终同人民群众密切相连、生死与共,我们党才在人民的坚强拥护下赢得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最迫切的需求从“求解放”转向“求温饱、求安定、求发展”,党团结带领人民在一穷二白基础上,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鞍钢、武钢等大型项目先后投产,“两弹一星”等重大成就振奋民族精神,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事业逐步发展。这个时期,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三线精神等诠释了“为民立业”的深刻内涵和实干本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明确“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扩大对外开放、启动扶贫开发、取消农业税等重大改革,综合国力不断显著增强,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迈向总体小康,成为“为民致富”政绩观最生动的注脚。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要求党员干部“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深刻阐明新时代共产党人创造政绩的价值原点、实践路径和检验标准。正确政绩观由此贯通党的初心使命、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成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必须牢牢把握的政治要求。

回溯百余年奋斗征程,我们党的政绩观均以不同形态指引着治理实践与事业推进,从“为民革命”到“为民立业”,再从“为民致富”到“为民造福”,一条内在逻辑十分清晰:不同历史时期,党的中心任务不同,创造政绩的实践重点也随之发展变化,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始终不变,人民立场始终不变,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根本方法始终不变,才能获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与紧紧跟随。

新时代人大系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思考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总开关”,直接决定事业发展的方向与成色。人大系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立足人大本职,在依法履职中找准方向,把正确政绩观贯穿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全过程,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

第一,以正确政绩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政绩观正确与否,表面看是工作导向问题,深层看是党性问题、宗旨问题、权力观问题。对人大干部而言,还特别是制度观、法治观、人民观问题。习近平党建思想的重大战略考量,就是要以正确政绩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这既是新时代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根本遵循,也是党员干部校准政绩观、锤炼党性、改进作风的重要指引。政绩观深刻考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忠诚。政绩观问题是具有重大政治性的大是大非问题,也是考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忠诚的关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更加自觉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见思想见行动见实效。政绩观深刻检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原则。坚强党性是正确政绩观的“根”和“魂”,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不断锤炼坚强党性,党性坚强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确保干事创业方向不偏、本色不变。政绩观深刻影响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党员干部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影响高质量发展成效。人大系统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党建思想为根本遵循,准确把握习近平党建思想与正确政绩观相互贯通、有机统一的底层核心逻辑,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政绩观重要内容,以正确政绩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向历史和人民交出优异答卷。

第二,牢牢把握“树什么样的政绩”时代发展之问。对地方人大而言,树什么样的政绩,把稳“政绩”这杆秤,关键在于把制度观、法治观、人民观有机融为一体。一要始终把准根本方向。人大工作就是通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将“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导向与“人民当家作主”本质深度融合,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用人大的守正创新之道、团结奋进之力、实事求是之风、为民造福之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质效和水平。二要始终校准政绩方向。人大工作不直接表现为推动数字增长,而体现为党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人民当家作主得到保障、法治供给更加有效、监督闭环更加严密、代表作用更加充分。工作实践未必能一时显山露水,却关系根本、关系长远、关系全局;也不是马上升温出彩,却能为高质量发展铺路架桥、为人民群众权益托底护航、为地方治理现代化强基固本。三要始终强化履职增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优势能否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看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否得到有效保障,立法工作要看法规是否符合上位法、适应改革需要、回应群众关切,监督工作要看问题找得准不准、整改是否到位;代表工作要看履职渠道是否畅通、意见建议是否落实、代表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

第三,把正确政绩观贯穿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地方人大要紧扣正确政绩观这一根本要求,在依法履职中笃定实干、接续勇毅前行。一要以为民本心固根基。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受益不受益作为检验人大工作第一标准。围绕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生态环境、基层治理等民生痛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执法检查和民生监督,用心倾听群众心声,用情体察群众疾苦,把群众所思所盼转化为履职方向,把群众急难愁盼落实为履职实效。二要以法治初心守正道。人大工作根基在法治、底气在依法,要始终把依法履职贯穿工作全过程,严格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分析问题、推动工作,在依法履职中彰显人大担当。三要以笃定信心提质效。正确看待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关系,做好夯实民主基础、完善制度机制、凝聚民心民意、优化代表履职环境等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工作,以久久为功韧劲、脚踏实地实干为高质量发展赋能。四要以担当恒心善作为。认清新时代人大工作新任务新要求,主动扛起民主法治建设重任,敢于较真碰硬开展精准监督,敢于担当作为、积极建言献策,主动服务地方发展大局,主动融入民生事业建设,以实干实绩书写新时代人大依法履职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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