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什么时间成立的?第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的主任是谁?截至2021年是第几届?
答:1982年4月21日,六盘水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水城特区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这标志着六盘水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成立。第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是张为梓。截至2021年,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进入第八届的第五年。
2、截至2021年8月,六盘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设几个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行政科级机构?分别是?
答:截至2021年8月,六盘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设专门委员会9个,分别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设有工作机构4个,分别为: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法工委与其合署办公)、信访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设有行政科级机构15个,分别为:秘书科、行政科、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省人大代表联络科、信访办综合科、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办公室、市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办公室、市人大选任联委办公室、市人大环资委办公室、市人大民宗侨委办公室、市人大法制委办公室、市人大社建委办公室。设有副县级事业单位1个,即市人大代表工作处。
3、截至2021年11月,六盘水市各级人大代表分别有多少名?
答:截至2021年11月,有全国人大代表3名,省人大代表51名,市人大代表334名,县级人大代表1261名,乡级人大代表4606名。
4、全省“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首次现场会何时在六盘水市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全省“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首次现场会2021年10月19日在六盘水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一二三四”总体思路,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一点十面”安排部署,进一步交流、总结和推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在参与乡村振兴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激励引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努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5、六盘水各级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中如何发挥作用?
答:六盘水各级人大代表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的有关要求,发挥基层人大代表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代表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工作中,自觉担负起助推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五员”作用,积极为乡村振兴建言献策,走前列、作表率。
6、《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是在哪一次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通过的?
答:该决议于2021年10月27日六盘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7、关于八五普法,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哪几项主要决议?
答:共通过了十一项主要决议,分别为:
(1)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纵深推进全民普法工作。
(2)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宣促教全面提升普法质量。
(3)深入宣传与推动六盘水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健全法治教育与激励制约机制,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5)全方位巩固法治文化阵地,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6)优化基层依法治理体系,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7)发挥法治示范创建引领作用,一体化推进城乡法治建设。
(8)强化法治实践运用,着力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9)聚合全市普法优质资源,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10)推动法治融媒体建设,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11)坚持第一责任人抓总负责,压实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8、《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是在哪一次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通过的?
答:该决定于2021年10月27日六盘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9、乌江水系三岔河在六盘水市境内流域面积是多少?2021年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乌江水系三岔河(六盘水段)水污染防治代表视察活动,共有多少代表参加,视察多少点位?
答:乌江水系三岔河在六盘水市境内流域范围覆盖六盘水市3个区(特区)的35个乡镇(街道、社区),流域面积2043.2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14万人。2021年4月8日至4月22日,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乌江水系三岔河(六盘水段)水污染防治代表视察活动共邀请了市级人大代表11名、县级人大代表6名、乡镇人大代表7名,深入六枝特区、钟山区、水城区的部分乡镇、企业实地视察了三岔河流域涉及水污染防治点位41个。
10、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水城区万全河流域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暗访后,取得哪些成效?
答: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水城区万全河流域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暗访并将存在问题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市老鹰山片区万全河周边污染排查整治专班,对万全河周边污染问题全面排查整改。通过两个多月的综合整治,万全河环境突出问题河段面貌彻底改变,沿线水陆环境提升显著,浊度、悬浮物、透明度三项指标不断向好,水体清澈见底,5个监测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III类及以上标准,沿线居民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大大提高。
11、截至目前为止,六盘水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多久保持100%优良率?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方面制定了哪些地方性法规?
答:2018年3月至2021年10月,六盘水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43个月保持100%优良率。自2015年10月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六盘水市水城河保护条例》《六盘水市山体保护条例》《六盘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
12、什么是立法规划?怎么制定立法规划?
答: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编制五年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地方性法规案的提案权人在每届常务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下一届任期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的建议项目。提出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建议项目的,应当同时提交地方性法规制定建议书,其内容主要包括:建议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名称、依据、目的,以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采取的法律对策等。法工委应当会同有关的委员会对提出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建议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和论证,拟订每届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草案稿并报请市委审定。规划(草案)经市委常委会审定后,由法工委根据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请主任会议决定。法制工作委员会拟订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时,应当征求公众的意见。
13、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案的程序是什么?
答: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一般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和有关的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其修改建议稿进行审议。由主任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审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建议稿审议意见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审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二次审议稿的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或者修改决定草案,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废止或者部分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14、《六盘水市地方立法条例》规定通过什么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程序是怎样安排的?
答: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以下简称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定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编制立法规划、拟定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公开征求立法项目、立法建议。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建议,科学论证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确立立法项目,提高地方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对立法建议、立法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并邀请有关领域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参加论证,提出是否列入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意见。法制工作机构应当认真研究议案建议、有关方面意见和论证情况,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提出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立法规划草案、立法计划草案,由主任会议同意后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15、六盘水市建市以来的首部地方法规是什么?由哪一次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哪一次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答:六盘水市建市以来首部地方法规是《六盘水市水城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6年12月28日,《条例》经由六盘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由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于2017年6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的实施,通过法治保障让贯穿六盘水市东西全境的水城河得到有效治理,使其重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景象。
16、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开展过几次执法检查?
答:近年来,为检验地方立法实效、推动地方性法规的实施,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对《六盘水市水城河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1次,对《六盘水市村寨规划条例》开展执法检查2次,有效维护条例权威,推动条例的实施。
17、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六盘水市村寨规划条例》执法检查采取了哪些检查形式?
答:《六盘水市村寨规划条例》执法检查中,检查组通过随机选择乡、村、突击检查资料、座谈、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群众等形式开展执法检查,以问题为导向,了解条例实施的真实情况。
18、设区的市可以在哪些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
答: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将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明确规定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
19、城乡建设与管理事项包括哪些内容?环境保护事项包括哪些内容?历史文化保护事项包括哪些内容?
答:城乡规划方面的事务、有关城乡住房和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相关事务的管理、应急事务管理等。环境保护事项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的事项。历史文化保护事项包括涉及人文遗迹、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工艺、传统艺术及习俗)传承、保护、开发和利用等事项。
20、审议法规案的方法是什么?
答:鉴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非特殊情况通常每年只召开一次,因此设区的市立法职能一般由常委会行使,基本上实行“两审三表决制”。内容重大、分歧较大的法规案也可以进行三次审议后再表决;内容单一、形成共识容易的也可以进行一次审议后表决。在提交常委会审议前,先由有关的人大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议,然后提交常委会进行统一审议。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简称一审)时,常委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作法规草案的说明,对制定该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及主要内容作介绍,然后在分组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法规案进行初次审议。常委会第二次审议时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这个汇报是法制委根据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规案进行修改后作出的,包括对法规草案修改了哪些内容、为何修改、有何不同意见,还存在哪些问题等。法制委的审议叫统一审议。二审时应当围绕着法规草案二次审议稿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分歧意见,进行深入审议。如果有三审,在常委会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关于修改法规案结果的报告。如果只有二审,那么这些内容将在二审会议上一并提出,也有的在二审之后的表决环节提出。
21、提出法规案的主体有哪些?
答:人大会议期间,设区的市人大主席团可以向人大会议提出法规案,人大常委会、政府、人大专委会可以向人大会议提出法规案;人大代表十人以上在人大会议上联名,可以提出法规案。由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主任会议、市政府、人大专委会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规案;常委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也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规案。
22、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答:主要有七道程序:即调研、立项、起草、审议、表决、批准、公布,其中第六项为省人大常委会行使的职权。这些程序都很重要,调研是基础、立项是前提、起草是关键、审议是重点、表决是条件、批准是关口、公布是告示。
23、审议法规案要注意哪些重点?
答:(1)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一部法规到底要解决哪些问题,存在主要矛盾是什么,一定要调研、论证清楚,否则就是无的放矢。
(2)理顺管理体制。特别是涉及管理条块交叉、层级不清时更需要厘清。
(3)明确职责任务。包括法规需要规定的执法主体资格、为主的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等要规定得十分明白。
(4)细化具体指标。要有几条看得见、摸得着的指标。
(5)健全运行机制。如程序性规定、部门联动机制、跨区域协同机制等要有具体内容。
(6)提供相关保障。主要解决一些如人力、财力等规定方面的要求。
(7)规定法律责任。要明确地方性法规中前面列举的事项,相对应的后面要受到哪些处罚。但是,依法应当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处罚内容,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规定。
24、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标准是什么?
答:首先,是不抵触。即与上位法(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级地方性法规)不抵触,为的是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其次,是少重复。上位法有明确规定的,除非十分必要,一般地说地方性法规不再作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以下三个内容:一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范围内对实施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但是,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二是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但是应当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范围内规定。三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但是,应当主体法定,上述主体之外任何机关都无权设定。第三,是有特色。符合本地实际,有自己的特点,有与其他地方的法规不同的地方。第四,是可操作。即法规可用、好用、管用、实用。
25、如何做好法规解释?
答: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或者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使用依据的,由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法规解释同法规具有同等的效力。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专门委员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书面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规解释要求。
法规解释草案,由法制工作机构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拟定,经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规解释通过后15日内,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6、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如何针对“两违”处置开展监督?
答: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组织了市人大常委会“两违”处置专题询问,通过深入社区、居委会、乡镇、村寨实地调研和召开座谈会了解“两违”建设存在的问题,围绕政府及部门如何在“两违”处置中履职尽责、如何执法到位等9个方面设置具有针对性的问题,推动“两违”问题的处置。
27、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了教育方面哪些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答:关于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28、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了医疗卫生方面哪些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答:关于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健康扶贫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9、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了科技方面哪些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答:关于全市科技创新情况的报告。
30、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了文化旅游方面哪些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答:关于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
31、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了体育方面哪些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答:关于全市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32、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的有关城市文明方面的决定是什么?
答:《关于促进市民文明行为的决定》。
33、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的凉都六盘水马拉松活动日是哪一天?
答: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每年“凉都六盘水夏季国际马拉松赛”比赛日本周五设立为“凉都六盘水马拉松活动日”。
34、六盘水市的市花、市树分别是什么?是哪一次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
答:六盘水市的市花、市树分别是映山红、银杏。2013年8月23日,六盘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后闭会,期间表决通过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命名六盘水“市树”“市花”的决定。
35、由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主办的《六盘水人大》杂志是哪一年创刊的?当时的主编是谁?到2021年10月共出刊多少期?
答:《六盘水人大》杂志是1997年8月创刊。当时的主编是卢国士。到2021年10月共出刊120期。
36、由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主办的《六盘水人大》的办刊宗旨是什么?办刊目的是什么?
答:《六盘水人大》的办刊宗旨是高度引领方向、深度体现价值、原创彰显特色。办刊目的是宣传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映全市各级人大工作情况、交流人大工作经验、展示人大代表风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37、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如何创新信息报送制度、构建协同联动“大宣传”格局?
答:为及时、全面、准确地报道全市人大系统工作的新进展、新情况、新成就,2021年6月,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市人大各专委会及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市(特区、区)人大常委会下发《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成立人大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由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任副组长,市人大各专委会及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统筹协调机构,并建立排名通报制度,对每月和每季度信息报送数量及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同时要求各市(特区、区)人大常委会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的指导。目前已形成全市人大系统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由研究室牵头,市人大机关各部门、市(特区、区)人大、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室)共同参与的“大宣传”格局。
38、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如何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保障意识形态安全?
答:为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话语权,2020年,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发稿、用稿管理办法》,向常委会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下达每月报送信息数量,明确撰稿、审核、刊发等各个环节的主体责任,筑牢信息安全底线、规范用稿发稿行为,确保意识形态安全。2021年,为进一步保障意识形态安全,进一步占据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制定出台《中共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市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责任更加明确,意识形态工作更加稳固。
39、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是如何加强理论研究,为六盘水“三变”改革提供法治保障的?“三变”具体内容是?
答:2016年10月在深化六盘水“三变”改革中,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以区域法治建设需求为导向,针对“三变”改革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流转规制需求,在法学界首次提出建立平等、公正、诚信、法治的“法律生态环境”理论观点,建立完善保护农民利益体制机制,明确法律生态环境概念及法律生态环境核心要素与“三变”改革的关系,得到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多次刊发转载,并荣获2017年“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名家·贵州学术年会”二等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丰富发展贡献了六盘水智慧。
40、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方面,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有哪些做法?
答:2021年,六盘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为契机,依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凝聚方方面面力量,全面增强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一是扎实开展学习研讨。专题学习研讨方面,截至2021年11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调研成果专题交流等8次专题学习研讨;开展专题党课方面,党组成员中厅级干部7人,合计上专题党课7次,实现专题党课全覆盖;组织现场教学方面,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到盘州市淤泥乡岩博党性教育基地现场观摩学习等;强化日常学习方面,机关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重要学习内容,累计机关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33次。二是以学促行办实事。注重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及服务全市发展大局谋划专题调研,回应群众期盼,积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调研工作密切结合、联动推进,制定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察民情访民意”专题调研工作方案》,确定了“乌江水系三岔河(六盘水段)水污染防治”等8个方面专题调研,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牵头组成调研课题组,撰写《六盘水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等调研报告合计字数近4万字,推动了一批实际问题的解决。
41、六盘水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成立时间是多久?
答:六盘水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成立于2020年5月10日。
42、《六盘水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制度》是什么时候制定的?
答:该制度于2020年4月26日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并正式执行。
43、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
答:主要职责是:
(1)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职责有关的议案。
(2)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及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议案,提出审议报告或办理意见。
(3)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答复,必要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4)对报送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审查的属于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5)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工作。
(6)对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并答复,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联系与本委员会工作有关的人大代表,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安排,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
(7)对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关于监察和司法方面的问题,组织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8)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等活动。
(9)加强与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联系,积极完成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0)密切与各县(市、特区、区)人大对口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强化指导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11)加强与所联系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各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
(12)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工作任务。
44、六盘水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议事规则是什么?
答:(1)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如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主持。
(2)根据会议需要,可通知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3)对有关审议事项审议前,委员会可组成调研组进行调研。
(4)委员会审议事项的有关材料,事先印发与会人员。
(5)委员会审议、决定有关事项,须经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6)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时,应有专人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7)委员会举行会议,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能举行。委员会组成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5、六盘水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每年组织召开几次对口部门的联席会议,会议的重点是什么?
答: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每年组织召开一至两次对口部门的联席会议。会议重点是:讨论有关部门提出的下一年度需要提交常委会审议的议题计划、通报年度工作安排、交流工作经验、征求对本委员会工作意见建议等,必要时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46、六盘水市人大首次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工作报告,时间是何时?内容是什么?
答:六盘水市人大首次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工作报告的时间是2021年8月3日至4日;内容是:听取和审议六盘水市监察委员会法规制度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
47、六盘水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发挥人大职能,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中做了哪些工作?
答:(1)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项调研。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3)对调研中发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向市委报送专报。
(4)代常委会草拟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决定》并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实施。为我市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起到积极作用。
48、六盘水市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立法方面做了那些工作?
答:2021年3月,六盘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农村公路管理立法可行性进行专题调研。调研发现,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存在短板,资金保障政策机制不够完善,基础设施耐久性不强,安全防护措施不够到位、路域环境治理较为滞后,城乡公路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高。尤其是村组硬化路管理还存在法制空白,路产权属不清,管护职责不明,管理养护和路政监督缺失,安全隐患突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立法刻不容缓。农村公路特别是组组通硬化路管理立法,虽然没有上位法支撑,但国家和省市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体现了立法的可行性。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栗战书委员长提出的“地方人大在立法权限内都可以积极探索,发挥补充、先行、创制的作用”的指示精神,针对现行法律法规对农村公路管理规定过于原则,没有涵盖村组硬化路,对村组硬化路管理不具备可实践的问题,将农村公路管理立法纳入新一轮立法规划,通过村组硬化路管理“小切口”,加快立法步伐,解决实际问题,填补村组硬化路制度管理空白点、补强薄弱点,增强农村公路管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实现农村公路管理有法可依,推动农村公路管理法治化。
目前,农村公路管理立法已纳入六盘水市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清单。
49、六盘水市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方面有何创新?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国人大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六盘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请主任会议,将评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2021年常委会工作计划,并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跟踪监督方案、评议调研方案,强化跟踪督办,全力做好评议工作筹备,确保了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结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联组会议形式,听取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资社保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医疗保障局等六个部门预算执行和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市人大财经委所作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题调研报告,开展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在市人大常委会强有力监督下,被审计部门提高站位,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整改,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截至评议之时,审计查出的24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18个,整改中问题23个,整改率90.46%,比上一年度提高了14.85个百分点。共收缴财政资金2.73亿元,归还资金原渠道2.62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9.58亿元,规范资金管理使用65.13亿元,完善、更新识别不精准建档立卡数据信息4158条,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促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308个,制定、完善相关制度34项。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将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情况专题报告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50、六盘水市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如何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
答:一是结合实际,制定施行了《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向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办法》。二是提请主任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分别纳入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议题计划。并做好会前调研,提出了初审意见,为常委会审议各专项工作报告提供了依据。
51、六盘水市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如何强化对“十件民生实事”办理落实情况的监督?
答:根据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安排,为推动2021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纯同志带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政府办、市发改委等部门负责人分别深入六枝特区、盘州市、水城区、钟山区等地26个项目点开展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旭同志召集座谈会,分别听取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及11个市直部门单位负责人汇报了“十件民生实事”办理落实情况。针对六盘水市中医院项目停工;养老院改造升级进展缓慢;集中供热项目建设进度迟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效果不理想;中医事业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提出建立“十件民生实事”办理落实考核机制,强化对项目实施部门单位的考核;对进度迟缓的项目,要制定攻坚方案,破解难题,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闭环”管理;加强施工质量监管,严把质量关;研究解决六盘水市中医院建设、城市集中供热特别是8所中小学及幼儿园集中供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钟山区水月园区养老机构升级改造问题,加强资金筹措、完善手续,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投入使用;重视解决六枝特区中医院、盘州市中医院人员编制不足和六盘水市中医院三定方案问题;超前谋划新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等意见和建议。并完成了调研报告,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提出了初审意见,为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提供了依据。同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将推进情况专题报告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
52、六盘水市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如何运用好询问权?
答:六盘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充分运用专题询问这一强有力监督方式,对食品安全、审计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2018年11月,六盘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联组会议形式,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题询问。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5名列席会议人员紧紧围绕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集体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和私房菜食品安全;农村集体聚餐时的食品安全监管;如何杜绝“三无”食品流向农村;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餐厨废弃物处理;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防腐剂;食品流动摊贩和夜宵摊点规范管理;如何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肉;农产品安全性监管;超市和小卖部临近保质期食品和过期食品处置;网售食品监管等问题,提出询问。专题询问的问题,既是当前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也是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难点问题。应询单位负责人的回答,虚心坦诚、正视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切实有力。何枢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性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静同志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
2021年6月,六盘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结合听取和审议市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联组会议形式对审计工作开展专题询问。1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聚焦预算管理、扶贫资金、医疗保险、土地储备、项目建设、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等领域存在的普遍性、特殊性和反复性问题,首次开展专题询问。为增强专题询问针对性、实效性,主任会议专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同审计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掌握第一手资料,结合实际,精心编撰询问提纲,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提出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应对,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分解落实任务,制定整改计划,完善整改措施,做好应询准备,从而提高了专题询问的质量和效果。通过现场面对面问答、互动交流,坐在一起“现场办公”,形成了合力解决问题的共识,体现了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
53、六盘水市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开展了哪些执法检查?取得了什么成效?
答:2018年10月,六盘水市人大财经委协助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22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明察暗访,听取水城县、钟山区政府及市食安办、市农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8家单位关于近三年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汇报,经综合整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了报告。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将执法检查组提出的全部问题归纳整理成六大类别,分解落实到各县级政府、市食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并提出了15条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为强化整改情况监督,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执法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问题现场督办,有力地促进了问题的整改。各有关部门加大整改力度,排除了许多食品安全隐患,建成了餐厨废弃物处理厂,规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严格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0年,为配合省人大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组织各市(特区、县、区)开展执法检查,并按时将自查报告报送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时,也进一步推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六盘水的贯彻执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54、六盘水市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如何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答: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对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5月,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旭率领市人大财经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商联、市税务局、人行六盘水支行,组成两个调研小组,分别深入各市(特区、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及六盘水高新区的50家民营企业实地走访调研,召开11场座谈会,分别与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进行座谈,了解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与75家民营企业座谈,并就要素保障、经营环境、面临困难等情况开展问卷调查,谏鼓谤木,广泛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并就优化产业布局、强化市场培育、强化政策扶持、建强民企队伍、优化营商环境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特别针对民营企业土地供给问题,专题报告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市委政策研究室将该项调研工作纳入了六盘水市2021年重点调研课题。
55、六盘水市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如何助推煤炭产业发展?
答:2019年3月,六盘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调研组,深入六枝特区新华煤矿、六家坝煤矿,盘州市土城煤矿、红旗煤矿、麦地煤矿,水城县保兴煤矿、攀枝花煤矿,钟山区境内的水矿集团大河边煤矿、远发洗煤厂调研,并组织召开四场座谈会,分别邀请六枝特区、盘州市、水城县三分之一以上的煤炭企业和盘江精煤公司、水矿集团负责人参加,集中听取煤矿企业心声和建议。同年3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金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市人大财经委组成人员、市能源局负责人深入旗盛煤焦化公司、发耳发电公司调研,详细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同年4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滕树红召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能源局、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座谈会,全面了解涉煤矿案件审理情况,拓宽了调研渠道。针对产业政策、矿界重叠、煤矿融资、涉法涉诉、矿群矛盾、服务保障等问题,提出营造生产经营环境、推进骨干矿井建设、推动煤矿兼并重组、纾解企业融资困难、维护煤矿经营秩序、保障煤矿生产需要等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大力营造良好环境,推动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活力。调研报告获优秀等次,入编《六盘水市2019年重点调研课题》。
56、六盘水市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制度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一是根据《监督法》《预算法》《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六盘水市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二是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办法》。三是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向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办法》。这三个办法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57、六盘水市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如何推进全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
答: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常办秘字〔2017〕144号)和《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常办〔2018〕2号)及2018年7月16日召开的市州人大财政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六盘水市人大及时成立预算联网监督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工作。2018年12月,六盘水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正式启动,各市(特区、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于去年下半年陆续启动,到今年6月底已全部建成投用。目前,由于系统仍处于初级阶段,纵向贯通、横向联通还未实现,预警机制和处置机制不完善,作用还未显现。待省人大完成第二期升级改造后,我市再全面启动改造升级,并做好考察学习培训。届时,我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才能真正走上正轨。
58、六盘水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工作的重点有哪些?
答:审议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民代表大会交付的有关教科文卫等方面的议案和法律草案、质询案;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同教科文卫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参与教科文卫等方面立法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依法对教科文卫等方面的法律进行视察与监督;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59、六盘水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如何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
答: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六盘水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与承办单位共诊办理难点,共商办理措施,督促承办单位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化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协调,推进办理工作进度。督促承办单位要切实按照“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要求,努力在提高办理实效上下更大功夫,主动作为,坚持实事求是解决困境。以实际行动实现议案建议的重要价值和独特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愿,形成合力,将办理工作落到实处。采取开放的办理方式,主动加强与提出建议人大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切实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支持。
60、六盘水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要联系的政府工作部门有哪些?
答:六盘水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体育局。
61、六盘水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如何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联系与协作的?
答:六盘水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动融入市直各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精准选题,突出重点,依法有效开展立法、监督工作。各对口联系部门进一步提高对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自觉把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全力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各项活动,彼此之间形成支持配合、互动互促、凝聚共识,工作上相互支持、事业上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完善工作联系机制,不断提升人大政府协同推进工作效能,共同推进我市教科文卫事业高质量发展。
62、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开展了哪些专题调研?
答:《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六盘水市乡镇卫生院发展现状专题调研;六盘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专题调研。
63、当前如何做好新时代六盘水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
答:坚持党的领导,聚焦总目标,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创新体系和制度环境建设,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力度,加快重大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创新突破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坚定不移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强化领导权意识、阵地意识、底线意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推进卫生健康惠民,持续实施全民健康工程,健全城乡居民医疗档案,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大重大传染病、重点地方病、职业病救治力度。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突出重点立法,紧紧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教科文卫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立法规划。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紧扣教科文卫事业发展,积极主动就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推动有关方面切实改进工作。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把教科文卫领域专家学者的作用发挥好,提高代表视察、调研、审议的质量和水平。
64、六盘水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六盘水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向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本委员会职权范围内有关工作的议案,对属于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协助常委会组织农业农村方面的执法检查、专项视察和专题询问等工作。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议案(建议),听取有关单位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审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同宪法及农业有关法律相抵触或不适当的市人民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等规范性文件,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对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来信来访,督促办理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65、六盘水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主要对口联系单位有哪些?
答:根据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业务对口联系单位的通知》(市人常发[2020]15号)文件要求,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口联系的单位主要是:市委“三变”改革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市林业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气象局、市水文水资源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农科院、省农信社六盘水信用联社、农发行六盘水市分行、农行六盘水分行等15家单位。
66、六盘水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如何开展监督工作?
答:加强日常沟通,注重与涉农部门的联系沟通,了解知晓行业的工作计划、重要规划、重大活动、工作总结等情况。选取监督重点,结合“三农”形势发展和党委安排部署,有针对性选取重要专题作为年度监督工作内容。开展会前调研,拟好调研方案,组织相关单位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查找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审议工作报告,结合调研情况提出初审意见,认真审议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对策建议,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对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审议意见。跟踪督促落实,将审议意见及时反馈给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跟踪督促,推进工作落实。
67、六盘水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如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答:为推动涉农领域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根据上级要求、形势发展和实际需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制定检查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主要内容、人员构成、具体日期和工作要求等。二是组成检查小组,明确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抽调专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部门组成执法检查工作组。三是召开动员大会,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联系领导提工作要求,市政府主管部门作业务培训,尽快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四是深入开展检查,按照方案,深入实地点对点、面对面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力争查实、查细、查深入。五是认真座谈交流,听取被检查单位的工作汇报,积极沟通交流,收集意见建议。六是拟写工作报告,将执法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发现的存在问题、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梳理提炼,汇总形成执法检查工作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及时将审议结果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
68、六盘水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如何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
答:一是认真阅看。对涉农领域的代表建议认真阅看,准确掌握该建议提出的背景、指出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二是提出要求。明确建议件的承办单位、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三是跟踪了解。及时了解承办单位的具体安排和工作推进情况。四是加强沟通。促进相关代表与办理单位的工作联系,增进交流,形成共识,推动问题的解决,使办理成效得到代表的满意和认可。
69、六盘水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会议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六盘水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如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时,应有专人作记录,会后写出纪要,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和本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必要时呈送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抄送本级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有关单位和各县、市、特区、区人大相关机构。
70、六盘水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是如何开展监督的?
答:六盘水市农业与农村委于2021年6月2日至6月7日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监督组,先后到盘州市大山镇两河街道、水城区杨梅乡龙场乡、六枝特区牂牁镇郎岱镇、钟山区大湾镇汪家寨镇等地深入了解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目前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有待提升、原有存量问题处置难度较大、群众新建房屋申请难以满足、有关部门沟通协作有待加强等。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加大规划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协作力度、加大探索力度的建议。
71、六盘水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推进农产品加工是如何开展调研的?
答: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六盘水市农业与农村委组成调研组,制定调研方案,结合各个农产品的加工季节,紧紧围绕猕猴桃加工、茶叶加工、刺梨加工、中药材加工、畜产品加工、粮油加工、蔬菜加工等情况,采取听汇报、看基地、进车间、查资料、访业主等方式,对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态深入调研,了解全市农产品加工进展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进一步推动农产品加工向前发展,健全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带动农业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72、六盘水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是如何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
答:一是选准主题,围绕市委对“三农”工作部署和形势发展需要,选好调研专题,聚焦主攻方、找准小切口、体现大民生。二是充分准备,调研前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查阅文件资料,超前工作谋划,做到心中有数,“功夫在诗外”。三是做好方案,围绕调研目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对人员、日期、线路、对象、会议、资料等作出具体安排,做到有的放矢。四是开展调研,深入农村、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尽量更多了解实际情况,尽量更多查找存在问题、尽量更多听取意见建议,做到过程务实、数据真实、结果求实。五是撰写报告,对获取的第一手资料认真梳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反映问题客观,提出对策精准,文稿主题突出、层次清晰、文字精炼,提交的调研报告有质量、有价值。六是及时反馈,将专题调研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修改完善,及时反馈给政府及有关部门,供决策部署和推动工作时参考。
73、六盘水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是如何监督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
答:为有力推动六盘水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调研组先后深入到盘州市淤泥乡岩博村、石桥镇鲁番村,水城区新街乡大元村、杨梅乡姬官营村,六枝特区梭戛乡乐群村、落别乡纳骂村,钟山区大河镇裕民村、凤凰街道发乐村进行实地调研,并在六枝特区召开了座谈会,对《六盘水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指出存在的问题有:县乡之间工作推进不平衡、基层干部群众参与度不够高、部分农村资产权属不清、集体资产盘活进度不快。提出的工作建议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各级党政领导和农村干部群众对其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做好政策配套,研究制定盘活农村房产、地产等集体资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发展能力,加快提升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干部服务推动经济建设的能力;进一步盘活集体资产,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各类集体资产参与“三变”改革;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合理选择一批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示范村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74、六盘水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是哪一年选举成立的?
答:2020年5月,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产生市八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75、六盘水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人员设置情况是什么?
答:六盘水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5名。
76、六盘水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对口联系部门有哪些?
答:对口联系部门有: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共青团六盘水市委员会、市残疾人联合会。
77、六盘水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开展了哪些专题调研?
答:开展了六盘水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专题调研,撰写《关于全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的调研报告》;开展了六盘水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撰写了《增强为民服务情怀 推进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六盘水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报告》;开展全市就业促进工作委托调研,组织撰写《六盘水市就业促进工作调研报告》报送省人大社建委;积极参与“十件民生实事”专题调研,全面了解“十件民生实事”进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调研,进一步督促指导“十件民生实事”落实落地,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参与重大项目督导调研。2021年,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静带领下,社建委参加调研督导市“百院大战”建设项目推进情况,与相关部门、项目实施单位等进行交流,积极督促推进项目落实。
78、六盘水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开展了哪些工作监督?
答:聚焦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劳动就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等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分别组成专题调研组,开展会前调研,撰写初审意见,为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劳动就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报告提供了重要参考,积极助推相关部门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对2020年养老(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推动问题整改,撰写《关于评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提出工作建议,为常委会开展好评议工作提供参考。
79、六盘水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开展得如何?
答:自成立以来,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收到社会建设领域重点督办件1件。2021年8月,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静的带领下,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到市殡仪馆对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件《关于做好殡仪馆内收费标准常态化监管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办,现场了解殡仪馆收费、运营等情况,实地查看殡仪馆内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等的公开公示情况,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建议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汇报。通过现场督办,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有效回应代表关切。
80、六盘水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沟通联系工作开展得如何?
答:2021年4月,组织召开2021年全市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通报了市、区人大社建委2020年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计划,听取了市直对口联系部门、社建委委员对市人大社建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市(特区、区)人大常委会联系领导、社建委主任,市委宣传部、市人资社保局等12家市直对口联系部门负责人和市人大社建委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静同志出席会议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通过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了与市直对口部门和基层人大社建委的联系,对适时掌握工作动态,推动工作交流和互动,形成工作合力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81、六盘水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完成了省人大社建委交办的哪些重点工作?
答: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省人大社建委开展早婚早育专题调研,全力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和养老工作调研等;同时,按时完成了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法律法规、有关条例的征求意见等工作任务。同时,积极配合省人大社建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草案)》《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等法律法规、有关条例的征求意见等工作任务,为条例的文本起草、修改论证提供支持。
82、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与外事委员会委员会会议一般多长时间召开一次?
答: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与外事委员会会议一般六个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83、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与外事委员会委员会会议由谁召集?
答:由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与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
84、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与外事委员会表决议案、决定事项需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多少以上才能通过?
答:由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与外事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
85、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与外事委员会的执法检查、监督和调研工作,一般应当在每年的什么时间提出?
答: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与外事委员会的执法检查、监督和调研工作,一般应当在每年市人民代表大会结束后一个月内提出计划,由主任委员办公会议研究或者主任委员同意后,提交委员会会议审议。
86、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与外事委员会可以对哪些方面的工作开展监督?
答: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与外事委员会应当有计划地开展对有关法律实施、民族法治建设、加强民族团结、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宗教和睦稳定、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外来投资服务与保障等有关情况和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87、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与外事委员会的监督工作应当围绕哪些方面来开展?
答: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与外事委员会的监督工作应当围绕有关法律的实施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市宗教和睦稳定的重大问题,外事侨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关系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归侨侨眷、涉外工作对象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
88、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与外事委员会的监督工作主要采取哪几种形式进行?
答:主要采取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形式,也可以采取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等形式。
89、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与外事委员会的委员代表委员会发表讲话、文章、意见,接受采访或参加其他活动,必须经谁批准方可以?
答:委员会会议批准,或经主任委员同意。
90、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与外事委员会审议议案、报告,决定问题,实行什么原则?
答: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委员会会议集体行使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91、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与外事委员会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答复,必要时向谁提出报告?
答: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大常委会。
92、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主要职责是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群团组织、公共安全五个领域,开展好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对外交往和调查研究。
93、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准确把握哪些方面?
答:准确把握“一个中心”“两个重点”“五大领域”。“一个中心”即准确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两个重点”即准确把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做好未成年人工作(一老一少)”两个重点的新举措;“五大领域”即准确把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群团组织、公共安全”五大领域的新部署。
94、人大代表是怎样产生的?
答:人大代表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民主选举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一种是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照选举法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大代表和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代表候选人须获得投票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设区的市人大代表实行间接选举,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须获得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95、什么是人大代表的任期制?
答:人大代表实行任期制,担任代表职务满法律规定的任期,就要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法律规定,各级人大代表的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即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三年,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至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
96、人大代表具有怎样的法律地位?
答: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97、人大代表享有哪些权力?
答: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力主要有:(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权力。(2)审议的权力。(3)提出议案的权力。(4)选举的权力。(5)提出质询和询问的权力。(6)提出罢免案的权力。(7)提出组织关于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权力。(8)参加表决的权力。(9)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力。另外,代表法还规定,代表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议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应邀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邀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同时,法律对代表执行职务应享受的保障作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司法保障、物质保障和其他方面的保障。
98、人大代表有哪些义务?
答: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此外,法律专门规定的代表的义务主要有三项:(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2)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3)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99、人大代表职务包括哪些内容?
答:人大代表职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职权和义务,包括两方面内容,即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的工作主要有:(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2)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3)向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4)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5)在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时,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6)可以依法向大会提出质询案。(7)可以依法提出罢免案。(8)县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可以依法提出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9)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10)可以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活动主要有:(1)组织代表小组开展代表活动。(2)开展代表视察活动。(3)可以约见本级或下级国家机关负责人。(4)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提出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5)可以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本级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大常委会的会议。(6)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7)可以参加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8)可以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100、什么是人大代表的审议权?
答:根据代表法的规定,审议是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力。审议就是对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进行阅读、讨论、研究和审查,并经过审议后给予肯定、否定或提出修改意见。审议是人大代表行使表决权的前提,不经过审议的表决是无效的;审议也是一种重要的监督形式,是对政府等国家机关工作的审查;审议还是人大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发表自己政见的一种重要形式。
101、什么是人大代表的提议案权?
答:人大代表的提议案权就是人大代表具有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事原案的权力。依法提出议案是代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力。从实质上看,人大代表提出议案,既是发表自己政见的过程,也是衡量一名代表议政水平高低,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能力大小的重要标尺。
102、什么是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权?
答: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权是指人大代表具有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和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的权力。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乡镇人大代表平时的代表建议由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反映和转交给本级人民政府。
103、人大代表接受谁的监督?
答:人大代表是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当然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具体地讲,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县、乡人大代表就要由选举他的选区的选民来监督;由选举单位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接受选举单位的监督,比如全国人大代表要接受选举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104、人大代表接受监督的形式和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代表法根据宪法规定的精神,对代表接受监督作了专门规定:(1)对代表实施监督的主体是原选区选民和原选举单位。(2)对代表的罢免由选民和选举单位实施。(3)代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大代表要回答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这是人大代表接受监督的主要形式。有的地方实行人民群众旁听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也是人大代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一种形式。(4)关于监督人大代表的内容,代表法虽然未作专门的具体规定,但实际上,监督的内容是非常明确的,即凡是代表法所规定的,代表的各项法定职务的执行情况和各项法定义务的履行情况,都属于选民和原选举单位对代表监督的内容。另外,代表法对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约束性规定,也具有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性质。
105、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如何组织?
答: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根据主席团的安排,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
106、人大代表如何视察?
答: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安排,对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
代表按前款规定进行视察,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被约见的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或者由他委托的负责人员应当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代表可以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代表的要求,联系安排本级或者上级的代表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
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107、代表暂时停止资格的情况有哪些?
答: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一)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
(二)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
前款所列情形在代表任期内消失后,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但代表资格终止者除外。
108、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答: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二)辞职被接受的;
(三)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
(四)被罢免的;
(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六)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七)丧失行为能力的。
109、代表资格终止如何审批?
答: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予以公告。
110、人大开展信访工作的直接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111、如何使人大信访工作为人大监督工作服务?
答:要增强人大信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信访工作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基础环节和手段,与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等监督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倾听民意、了解民情等方面的作用,使信访工作成为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渠道。
112、习近平总书记对如何善于运用法律等多种手段推动信访工作有何重要指示?
答: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
113、上级人大信访机构指导下级人大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什么基本原则?
答:上级人大信访机构指导下级人大信访工作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
114、人大信访工作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答:转办、交办、督办。
115、什么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答: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指信访中有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处理的信访案件。
116、人大信访机构对尚有法律程序的信访案件可以受理和交办、转办吗?
答:对尚有法律程序的信访案件,不予受理,但对上访人做好释法说理和疏导工作。
117、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工作要求,人大信访工作对涉法涉诉案件信访事项应当如何处置?
答: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程序的解决信访诉求的,要引导信访人按照相关司法途径予以处理解决。
118、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答: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119、上级人大能否将信访案件直接转交下一级政府或政府组成部门办理?如不能应当怎样办理?
答:不能。应当转下一级人大常委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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