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机关建设 > 工作制度
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2020年4月26日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
字号:

一、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二、负责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汇总、整理、分析,并负责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进行工作联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三、做好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决议的事项及领导批示的督促检查和催办、落实工作。

四、起草和初审常委会的综合性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领导重要讲话等文稿,编辑、印发常委会《会刊》等机关内部刊物。做好人大宣传、信息反馈和调研工作。

五、办理常委会党组呈送市委的请示、报告的起草和送审。

六、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指导各市(特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做好联系和服务工作。

七、承办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及人大机关其他重要会议的具体筹备和会务服务工作。

八、承办常委会机关来往公文,函件、电报、电子政务的收发、登记,分办、催办、传阅、清退、立卷、归档等文书管理和人大印鉴的管理,做好机要保密工作。

九、承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机关的各项经费预算和管理,并向主任会议报告行政事务管理、物资、车辆的管理、使用以及接待服务工作,并安排好各项公务活动。

十、统筹协调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工作关系,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十一、掌握拟任免干部的情况,依法办理“一府一委两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的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及任后监督的具体事宜。

十二、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