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水城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水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茁、范伦、黎得雁、陆胜新、王杨敏和常委会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水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八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25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职的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水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区人民政府关于老龄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场主体培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25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八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水城区2024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张茁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会后,新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供稿:水城区人大办 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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