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盘州市淤泥乡人大代表主动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积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五员”作用,为全力构建淤泥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常态化格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力量。
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安全意识宣传员”作用。针对淤泥乡辖区内交通事故多发现状,组织代表主动加入各村(居)道路交通安全义务宣讲队,利用赶集天、村组会、群众会等多种形式,组织群众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和机动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面对面向村民讲解超员、超速、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安全出行劝导员”作用。在各村(居)设置劝导站,组织代表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对骑摩托车不带头盔、不系安全带、三轮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耐心劝导。同时,充分依靠群众力量,发动鼓励群众成为“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参与到道路交通安全劝导中,用自身行动守护家乡安全。
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安全隐患排查员”作用。为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充分利用代表广泛性以及代表身处基层一线、熟悉乡村基本情况优势,组织60余名代表围绕辖区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及通组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安全履职监督员”作用。充分发挥代表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同时做好交通安全管理监督。时常“过问”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加快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设置隐患路段警示牌、人员密集场所提示牌和公益广告宣传横幅,在临崖临坎隐患路段安装道路交通安全波形防护栏等,筑牢生命防护网。
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安全民意联络员”作用。充分发挥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践行每月“人大代表走访选民”制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马路市场、无证驾驶、通村通组路生命防护工程损坏等问题,耐心倾听、认真记录、广泛组织开展调研,并形成意见建议向镇党委、政府建言献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誓言。
供稿:淤泥乡人大 张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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