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2008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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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党组2008年度民主生活会于2008年10月30日召开。会前,常委会党组采取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函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和各县、特区、区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广泛征求意见。被征求意见单位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同时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建议经梳理共七个方面十四条。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建议,确定作为民主生活会的整改内容,并于2008年11月14日召开常委会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制订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积极牵头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代表工作(一条) 1、关于“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切实提高人大代表议事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的问题。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代表工作。长期以来,常委会通过为代表提供学习资料、加强代表培训、组织代表视察、开展代表小组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方式,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今年5月上中旬,常委会以县区为单位,对市六届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讲授了宪法、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等,讲解了代表履职、审议发言、提议案建议的有关要求。在代表议案、建议及办理结果向全体代表公开的基础上,今年起,常委会年度审议议题计划已向代表寄送,并向社会公开;常委会审议意见向代表公布并向社会公开的实施办法也即将出台。通过这些工作,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议事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监督工作(二条) 2、关于“进一步关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努力解决好基层群众的实际问题”的问题。 常委会党组及主任会议在确定年度审议议题时,坚持围绕发展主题,切实关注民生,注重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今年的常委会年度审议议题计划,是在向代表和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的。确定的中心城区社会治安、物价、玉舍水库水环境治理、传染病防治、农村金融、扶贫、交通、农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等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贴近民生。审议好这些报告,监督政府进一步做好这些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 3、关于“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基层人大的工作水平和监督质量”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采取培训、召开座谈会、邀请基层人大领导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开展联合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特别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及机关县以上领导干部组织开展了全面、广泛、深入的领题调研,深入县区、乡镇人大一起畅谈感受,扩大共识,明确方向,凝聚力量,为努力提高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注入了新的动力。此项工作需要继续深化,长期坚持。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三条) 4、关于“继续分期分批组织基层人大专职工作者到外地学习培训,提高基层人大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问题。 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的经验和探索,激发积极性和创造力,是提高人大干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两批共120名县乡人大专职工作者到上海进行培训。就全市范围而言,市人大常委会将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建立县区人大联席会议机制,促进县乡人大间的学习交流联谊,继续安排县乡人大专职工作者到外地学习培训。 5、关于“建议进一步重视市、县两级人大干部的培训,增加他们的见识,以适应工作的需要”的问题。 市、县两级人大干部是人大专职队伍的主体,对两级人大干部的培训既要持续推进,也要统筹安排。上级人大组织的各类专门培训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组织的涉及市、县两级人大干部的培训,都是按要求确保完成的。加上市、县两级人大自行组织或联合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考察,基本满足了两级人大干部培训的需要。今后,仍将继续安排市县人大干部进行培训。 6、关于“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培养和交流”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干部的培养、交流,立足于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和锻炼干部,在内部适当的岗位上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对符合担任科级职务的,要求机关党组适时按条例选拔任用;对符合提拔担任县级职务和向外输送交流的干部,积极负责地向市委做好推荐。 四、关于会议(二条) 7、关于“召开市人代会的会期过短,建议增加代表酝酿、讨论、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的问题。 人代会会期的安排是依法、依会议内容和任务需要提出,报市委审定的。一方面,会期安排要充分考虑让代表有充分的时间提议案、建议和审议工作报告;另一方面也要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规范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提出,规范审议发言、提高审议质量等方面狠下功夫,以达到依法、庄重、热烈、紧凑、实效的会议审议要求。 8、关于“建议召开常委会会议时,市政府主要领导应尽可能参加会议,有利于直接地充分地听取审议意见”的问题。 政府领导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是有专门法律规定的。常委会主要领导已将此意见如实反馈给市政府主要领导,市长或副市长列席由市政府依法并根据议题和即时情况确定。 五、关于专委会工作(四条) 9、关于“建议常委会党组要进一步重视、研究、支持各专门委员会和各工作机构的工作”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各专门委员会和各工作机构的工作,党组的有关会议、主任会议坚持请专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听取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推动工作。今后将更多地对各专门委员会和各工作机构工作进行研究,适时听取各专门委员会和各工作机构工作汇报,进一步重视、支持各专门委员会和各工作机构开展工作。 10、关于“目前开展调研的成本太高,基层的负担也重,建议探索新的调研方式,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问题。 调研是人大开展监督的重要载体和基本前提,逐步探索新的调研方式,要立足于既能达到调研的目的,又尽可能地减轻基层的负担,二者都要兼顾,不可偏废,调研成本要服从调研质量。调研问题的当务之急,应是在如何建立调研成果共享及成果运用上取得新突破。 11、关于“在安排人员外出考察时,建议以常委会的工作需要为出发点,而不是轮流排序、人人有份”的问题。 安排人员外出考察,一直都坚持以常委会工作需要为出发点,以对口工作委室为主,适当兼顾交叉委室的原则确定人员。今年以来,我们更加侧重以考察主题的对口工作需要来安排人员。 12、关于“在省人大征求意见时,建议他们在安排执法检查、调研、法律文稿修改等,在时间上要充分考虑地州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实际”的问题。 此意见已经各种渠道如实向省人大反映。 六、关于经费问题(一条) 13、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要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性,保证监督实效,机关工作经费一定要得到保障”的问题。 作为市的领导班子机关,我常委会机关的经费使用历来强调厉行节约、反对铺张,从严控制使用计划。同时,为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常委会领导和机关负责人根据需要,及时和市政府领导及市财政局沟通,争取足额的经费支持,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七、关于老干部工作(一条) 14、关于“老干部在用车、外出上占用在职职工的办公经费是个大问题,建议多与财政局沟通,采取一定的措施,既保证老干部政策得到落实,又不占用机关的办公经费”的问题。 根据黔委厅字(2004)65号文件规定,人大常委会机关小汽车编制为24台,现有小汽车20台,下一步将积极争取逐步配齐车辆;针对车辆安排和管理中的新情况,要求机关进一步规范车队出勤制度,严肃出车纪律,确保工作用车。人大离退休干部多、离退休干部承担党委和政府安排老年工作多,离退休干部外出的差旅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财政未安排老干专用经费,为保证老干活动正常开展,让他们发挥余热、安度晚年提供帮助和服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就离退休干部占用机关办公经费的问题,常委会机关一直保持与财政局的沟通,争取财政的理解和支持,切实保证机关的办公经费。
二00九年六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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